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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外面的世界

第四章 外面的世界

奶牛湖一直是尼德霍格的著名旅游景点,至于为什么叫奶牛湖,有人说是因为碧绿的湖水滋养膝盖高的牧草,养活了黑白相间的牛群而得名;也有人说是因为每年春天桃花飘落,湖水上就泛起一阵“白雾”,远远看去就像有人用牛奶将湖水染白。

但不管怎么样,这片湖水是美丽的代言词,湖水广阔染绿了天空,一眼望不到头,岸边青草堆起一人高,在其中点缀着几间草房子,假如有人在里面生活,那必然是情趣高雅的人;鸟儿的歌声,犹如在湖水中掀起涟漪一般,一点一点打在人们的心上。森林环绕着湖水,就像绿色的大手包住奶牛湖,不让它受到一点尘世的玷污:而在树林的上方是高不可攀的悬崖,崖壁就像是被一把巨斧劈开一样整齐。

一群士兵拨开野草,用自己的配剑给这片净土留下印记,他们身着厚重的黑色铠甲,把自己掩得一丝水都渗不进去,头上戴的头盔带有黑龙的图腾,这身铠甲真是要多显眼有多显眼。

身后跟这一些法师,他们的着装和士兵截然不同,要多轻便又多轻便,一身长袍加法杖。好像打仗的时候光凭这些布料就可以挡住剑一样。

这群小分队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走着,生怕被其他人发现。然而再这么小心也难免发出声响,露出身影,就在悬崖上方趴着一群暗中观察的阿尔戈士兵和法师,他们的服饰要正经得多,士兵就有着士兵的银白色锁子甲,法师有着法师的战袍长靴。

阿尔戈帝国和尼德霍格的仇恨由来已久,曾经阿尔戈人建起了辉煌的文明,可就像其他辉煌的文明一样他们变得目中无人、骄傲自满、在其他民族前趾高气扬。然后他们啃上了尼德霍格这块硬骨头,尼德霍格是野蛮人,之前一直过着刀耕火种的日子,然后有一天,一群衣冠禽兽踏入了他们的家园,到处伐木耕田,俨然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家。可打起来的时候却又是一“文明人”的嘴脸,嘲笑尼德霍格人四肢发达,却只想着打打杀杀。

可尼德霍格选了黑龙作为部落的图腾,自然不会对这一句嘲笑置之不顾,于是他们打起来了 。然后奶牛湖以南就都是尼德霍格的领土了,哦,对了,他们还把原来阿尔戈帝国的首都作为自己的王城,然后称自己为“尼德霍格”这样一个打爆了阿尔戈帝国的文明。

所以,奶牛湖其实也是“阿尔戈”的著名旅游景点。

当然,有着这样的深仇大恨,在上方的阿尔戈士兵肯定在想着怎么把底下的野人赶尽杀绝。

“看来跟我们一样都是侦查部队,那群臭猪把自己的主力藏得严严实实,”百夫长对手下说道,“不过这人数,确实是一块好肉。”

“那怎么样?长官?打吗?”

“等等,让法师打先手。”百夫长示意让法师过来,指了指下面的人群,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姿势。

那名法师冷笑一声,他将法杖插在地上,深深吸了一口气,法杖上的魔石发出耀眼的光芒,在那法师的身后开始凝结出红色的法球,在空中旋转凝固,就跟露珠一般,不过要大一点。

一名尼德霍格士兵抬头看见了那道光芒,敏锐地意识到了事态的不对劲,慌忙地推开了周围的法师。

牺牲自己拯救他人的桥段在世界各处都在发生,此刻这名士兵以自己被火球砸成了灰烬的代价保护住了己方的法师。

“埋伏!找掩护!保护好法师!”一名看似士兵长的人吩咐道,“拿起剑!举起盾!为你们的领主献上自己卑微的生命吧!”

周围的草丛开始钻出了奇怪的生物,他们长得就像是会走路的芦荟。一双小却发出骇人光芒的绿色眼睛就长在根部。

“是召唤物!周围有召唤师!把他找出来!”士兵长将一名“芦荟”怪劈成两半,又用护盾推开另一只,“快去!”他抓起一个士兵把他扔走,以不可忤逆的口气命令道,但是他看见悬崖上还有着一个法师,正在为他的高级魔术做准备,他晓得如果不能拖住那名法师,那么劣势的局面永远不会变。

阿尔戈的士兵跟尼德霍格的士兵缠斗在一起,他们的目标是那些在后面的法师,一般来说法师是没有用的,他们搓的小火球对士兵的护盾来说只不过是隔靴搔痒罢了。但等他们准备完成,阿尔戈的士兵便一个个被石矛刺死,被魔术贯穿身体。

一名士兵用剑穿透了敌人的身体,借力将他举起,这名倒霉蛋的身体就为他挡住了一次魔术飞弹。士兵晃过另一名向他扑来的敌人,随后用护盾挡住了一发火球,他从腰下拿出匕首向法师丢去。

法师的护盾挡住了这致命一击,但他的护盾的魔力被匕首吸取,虽然量很小却足以让匕首炳上的魔石中被封印的魔术启动。

士兵笑出了声,他的背后,敌人正在举起剑要贯穿他的身体,却吃惊地发现。面前这位阿尔戈士兵的身体被紫色的火焰慢慢燃烧,随后消失不见。

另一边匕首旁凭空烧起了无名之火,那名士兵的身躯悄然浮现,法师心里一紧,知道自己完了。士兵的护盾一接触到法师的护盾就融合在一起,然后士兵的剑就贯穿了法师。

之后他向另一个法师甩出了剑气——他将魔力汇集到剑上,短暂地将它变为一个魔石,用它发出了魔术。

剑气对法师护盾的伤害十分有限,但却让他分了神,当他闭上眼睛再睁开时,他就感到体内有什么冰凉的东西——那是士兵的剑。

法师没了士兵的保护,如果野草一般被收割,胜利的天平此刻正在向阿尔戈倾斜。悬崖上的法师完成了他的魔术,无数用魔力制成的鸟在他身边出现,像蚁群一般冲向底下的敌人,顿时奶牛湖化作一片火海。

赢了!虽然只是局部的胜利,但是他们赢了。法师笑了笑,摔到在地上,听着底下尼德霍格人的悲鸣,就算是魔力耗空他也觉得值得。

“长官,能不能帮我扶一下?”法师向百夫长请说,但却看见百夫长拔出了剑。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对,他吃力地站起来,看见他们的后路有一名敌人走了过来,只有一个人,穿着尼德霍格的铠甲却拿的是短斧,头盔被褪下,露出一副年轻的面貌,黑色的头发被血染红,手上抓着一名阿尔戈士兵……的尸体。

两名士兵举起剑,尼德霍格人把尸体扔了过来,他从背后拿出第二把斧头。红色的利刃反射着阳光,似乎在渴求着鲜血。

它尝到了,尼德霍格士兵不费吹灰之力就切断了他们的喉咙,其他的魔术师的攻击无法对他的护盾造成哪怕一点裂痕。

他举起斧头,红色的闪电在他的指尖缠绕,像是抛一颗棒球似的把闪电丢出去,那些正想冲上来的士兵来不及将护盾扩展到全身就被麻痹住,双腿不断地痉挛,根本支不住他们的身体。尼德霍格人每经过一名士兵身上就多了一种鲜血,最后他来到那些法师面前,而他们却还在垂死挣扎,无力地看着魔力在他的护盾上绽放。

随着几声惨叫,悬崖上就只剩下百夫长和那名虚脱的法师了。百夫长牙齿不断地在打架,握住剑的手使不上什么力气,最后他一咬牙对尼德霍格人发出了最后的冲锋。

尼德霍格人一皱眉头,随便虚推一下,百夫长就连着自己的护盾被推下了悬崖。他笑了笑,貌似在嘲笑他们的弱小,大笑过后,他突然抓起法师,不屑地说:“我还以为……会很有趣呢,没想道……”

百夫长的惨叫戛然而止,传来的重物落地的声音宣告了他的命运。

“……你们这么弱。”

法师看向他,脸上没有任何惊恐的表情,他也笑了笑:“你是等着我放完那个魔术才出手的吧?真是狡诈,放弃自己同伴的生命只为了能独揽大功!”

尼德霍格人像是听见世界上最大的笑话,笑得低沉而又开心,他轻蔑地说:“弱者死有余辜,他们会死在你们手上就说明他们太弱小了……你们也是!”他划开了法师的颈部动脉,将他扔在一旁。而自己却坐下,坐在岩石上观赏着下面地狱的厮杀,他风度翩翩,不沾有一丝尘土,石头变形组成他的王座。下面的人浑身沾满了鲜血和泥土的混合物,如同蝼蚁一般死去。但这与上面的那位没有任何关系,他就像那亲临战场的王者,只是来一睹战场的容貌而已。

他看向那名法师的尸体,却看见他站了起来,他心里一紧,仍保持着处事不惊的态度。这世界上可没有起死回生的魔术啊!他想到,但随后他发现那不是那位法师,他微微弓起的背部表面了他已经十分年老了。

尼德霍格人看着老人,保持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,他说道:“怎么了?老头?这里好像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

“我只是来看看我的杰作而已,”苍老的声音从他的嘴中传出,他背对着尼德霍格人,完全不怕他会突然在背后给他一刀,“真是死得可惜……”

“弱者的死有什么可惜的?”尼德霍格人用手托着脸颊,另一只手放在石头,一副不在乎的表情,“他们的死也就只有帮我成为领主的价值了。”

“我不在乎你们人类的死活,我可惜的是那一片湖中因为你们死去的生灵……”

“你可真是多管闲事啊,老头,它们的死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老头回过头来,他拄着法杖走得颠簸,向尼德霍格人慢慢靠近,而后者明显紧张了起来,一只手搭在了自己的斧头上,打一开始他就知道这个老头有问题,竟然能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接近自己,肯定是个危险货。这样的危险货一定要死!以绝后患。

问题是何时动手了!

“战场真是个筛子啊,”老者说道,脚步却没有停缓,“无论是你还是下面那位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。”他说的应该是之前突入后排屠杀尼德霍法师的哪一位。

“但他遇上我还是得死!我才是最强的!”

“所以,我需要你这样的……玩偶……”老者停下来,浑浊的双眼绽放出贪婪的目光,就像孩子找到了玩具,而这样的玩具也许是一只虫子,也许是一只小狗,但最后玩具下场也就只有……被玩弄至死!

王座突然炸裂开来,尼德霍格人向老者冲去,所到之处地表开裂崩坏,原来他一直在蓄积魔力,王座只不过是掩护罢了!

老者周围的空气开始发生波动,一双干枯的巨手从空中的裂缝中伸出挡住了尼德霍格人,但也付出了粉碎的代价。尼德霍格人停下来,调整自己体内翻动的气血。

又一个裂缝出现,一只羊头人身却长着鸟脚的怪物从中钻出来,它像是在岩浆中洗了个澡,全身上下像是被烤焦了似的,原本是手的臂部被双刀取代。他向尼德霍格人挥起砍刀,却被尼德霍格人用一把斧头挡住,而他的另一个斧头上发出红色的光,汇集成一把红色的长剑贯穿了那只怪物。

随后他感到了束缚,怪物的身体爆裂开来,击碎了他的护盾,这给了老者可乘之机。从地上伸出的黑色触手抓住了尼德霍格人。

“放开我!你这个……弱血者!”这是尼德霍格人对自己外一切人类的称呼,他挣扎着,不停释放着红色的闪电,却于事无补,“在你面前的可是未来的领主!”

“可你却在前线当炮灰,真是可怜的领主……”

“你没听见吗?我可是未来的领主!我还有着一群人要去征服!我不能死在这个地方!我要给那些看不起我的人一个……代价!”尼德霍格人露出了凶狠的表情,他的话语带着求饶的意思,但语气却是在命令。

“哼!有趣,那好吧,我就先去下面调教调教那个人,至于你……”老者敲了敲地面,无数的乌鸦从地上飞出,把老者遮住,“等你当了领主,我再来找你……”声音渐渐褪去,乌鸦四处飞散,而老者消失了。

尼德霍格人得到了自由,他跪在地上大口喘气。下面的人?尼德霍格人看向下面的战场,很显然黑色的一方扳回了局面,而银色的一方四散逃跑,但他没看见之前的那位士兵。

是给抓走了吗?尼德霍格人这样想道/,但他会这么样,尼德霍格人一点也不在乎,只是那名老人让他很不爽,总有那么一天,他会找到他的,然后……

尼德霍格人掂了掂斧头的重量,眼角拉出一道犀利的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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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尼德霍格的东方,有一座小小的城邦叫做垒城,这是一座紧靠着大海的城市。空气中弥漫着海的气息——也就是鱼的腐臭味,对于海鸟来说这样的气息就像香水一般,引得它们在码头上啄食掉落在地上的咸鱼。人们在船上船下忙忙碌碌,他们不是闻不到臭味,只不过比起他们自己身上的味道来说,大海的气息也许更好一些,混合着鱼臭、汗臭、腐臭已经排泄物的味道,这些渔民水手真的是臭味的集合体,让人们避让不及。

贴着码头的是一座堡垒,这也许是垒城名字由来,然而堡垒上不再有士兵巡逻。从上面下来的市民们虽然麻木慵懒,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笑个不停,但这些也是和平的标志。如果他们脸上不再浮现出笑容,阳光照在身上却留下一层阴影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在垒城的一间小酒馆里,酒馆老板睡眼朦胧地擦拭手上的酒杯,各类酒客,水手在桌上泼洒着酒与汗,好不吝啬他们的脏话;各种声音吵吵嚷嚷在一起,让人心烦意乱。

然而老板和酒客们不在乎这些,他们只在乎手中的酒和身边的人。这些人当中说不定那个明天就见不到了呢!所以及时行乐吧!老板举起玻璃杯,透着它看门缝中溜进来的光,然后他看见了两个人。

老板放下酒杯,打量了一下两人,一男一女,都穿着法师的长袍,而且看起来都价格不菲。但是老板不会把他们当做上层阶级的人来对待,一是上层阶级的人怎么会来他这样的破破烂烂的小酒馆?二是两人都散发着和他们一样的味道——臭味。

想必是哪里偷来的吧?老板想道。

“请问,”男的开口了,“还有房吗?”

“没有没有,”老板不耐烦地打发道,他可不想酒馆突然冲进几个士兵拿着长枪指着他的鼻子问小偷在哪,于是他想了一个好借口,“这里可是码头啊!每天来的人都这么多,你想订房难道不会早点来啊?”

事实上他说得也对,客房很快被抢光了,只不过不是他的酒馆。

“那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浴室吗?至少让我们洗个澡。”他提出另一个请求。

老板闻了闻自己,诧异地看着他们。心想你们的味道算好闻的了,想想我可是五年都没洗澡了。然后他就想了另一个借口:“浴室是和客房连在一起的,我总不会把客人轰下来让给你洗吧?啊?”

看着两人不知所措的样子,老板感到自己的借口真的是想的好,现在该办法把他们吓走了。于是老板把食指和大拇指合在一起,比出一个要钱的手势,笑眯眯地说:“不过如果你能给我一个金币,说不定我就真的考虑把上面的人给你轰下来。”

走吧!小伙子!老板坏笑着,这可是一笔大钱,要知道我一年都不知道能不能赚到一个金呢!

“好的,那就帮我轰下来吧。”他把一个金币拍在桌上。

老板懵了。他比钱的姿势还停留着,可笑容凝固在前一秒。他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问题了,那可是一个金币啊!他轻轻捡起这一枚金币,放到嘴里一咬。

只听见“蹦”的一声,断了,老板的牙齿,断了。

“好好……”老板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牙齿,把刚才擦拭了半天的玻璃瓶打碎了也不在意,张着嘴巴举着金币跑上楼去,喊道:“大爷坐着,我这就帮您把上面的人轰下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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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寒躺在木板床上,洗完了澡,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他身上的长袍换成了一般市民的衣服,并吩咐老板去洗了。虽然衣服穿得不是很舒服,但至少很干净。不过说起来,钱这东西真是奇怪,它竟然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性格,把原本目中无人的老板变成一只乖顺的哈巴犬,他叫老板做什么就做什么。

子寒和晓晨在海上漂泊了近60天,那些拿了钱的水手给了他们一个特等仓——船长室。但哪怕是船长也不能天天洗澡,或者说在这60天没人可以浪费宝贵的淡水去洗一洗身子。所以他们的身子都臭得可以,也难怪他们一下船就迫不及待地找地方洗澡。

此时晓晨正在里面洗着,里面传出阵阵水声,不禁让人幻想:水在她的肌肤上,在背上互相追逐,她站起身,轻轻拭去一点点身上的污物……只可惜这种旅店门是木板做的,不然透过毛玻璃那曼妙的身影真是让人止不住鼻血。

子寒也是正常人,所以他也得想想其他法子把这种想法从脑子抖出去。所以他拿起了书,放开后面的一页,对沐浴中的晓晨说道:“看起来他们上次就是从这里出发去南冥的,在那之前他们先去了一个贵族家里暂住了一段时间。”

“贵族?”晓晨表示了疑惑。

“就是一种因为血统原因活得比一般民众好的人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谁知道,外面的人逻辑我可能这辈子也理不清。”子寒怂了怂肩。

“是要去见他们?”

“是的,不过去见他们你得需要……穿上华丽的服饰,已经……社会威望……之类之类的。”

晓晨已经洗完了,她穿上之前买的那件衣裳,双臂上的丝绸袖就像一片薄雾笼在胳膊上,黑色的披肩挡住了她裸露的肩膀,披肩的后面长及至腰;皮质的护腰环过她盈盈一握的细腰,像是裙子一样垂到大腿上。黑色的长筒丝绸袜就像是裹了一层牛奶一样顺滑,脚上的长靴裹住了她的脚,微微加高的鞋底让她的身体更加挺拔。

她看着这件衣服,转了一圈,她第一次穿上这件衣服。但她一定等了很久了,她拉起腰上的一圈丝带,眼睛里透出了欢乐。

“漂亮吗?”她问道。

“嗯……”子寒脸上泛起些许红晕,“早知道我也买一件了……啊,我是说男款的。”

虽然只是在夸衣服漂亮,但她还是开心,此刻正在镜子里观赏着自己,女孩骨子里爱美的天性此刻完全展示出来。

“这样说起来,我们需要一位向导。”子寒突然意识到他不认路,也不知道如何寻找那名贵族。

“也许可以去雇一个,就像老板那样”晓晨提议道,看来她对雇佣的概念一无所知,老板可不是被雇佣的。

“好主意,那我们上街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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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从人们间走过,就像一位隐去了身影的小女孩,调皮地撩起每个人的头发。街道上人来人往,每一个人都接受着小女孩的恶作剧。他们分为两批人,一批身着华丽的服饰,一批衣衫褴褛;一批扬起脑袋,一批沉下腰背;一批手上拿着拐杖,一批背上托着货物。

他们各走各道,高傲的那一批走在砖瓦路上,卑微的那一批走在土路上,彼此相隔,就像是两个平行世界的人,从不交叠。

但就在他们后面,平行线相交了。一名穿着贫民服饰的少年和华丽衣着的少女走在了一起。那些贵族们惊叹着少女的品味,却鄙视少年的地位。

所以,外面人是个很奇怪的种族,子寒得出了这样的结论。他们以衣服来区别人,分为有钱人和没钱人,没钱的人以荷包的重量来区别自己,又分为没钱的人和更没钱的人。

子寒讨厌这样的目光,于是他让晓晨自由活动,晓晨求之不得,在路边各种小摊前流转。

而子寒则前往了佣兵大厅,不知道是因为什么,也许是路上的强盗变多了,也许是佣兵的职业很稀缺。大厅里站着四名贵族,正抢着3名空闲的佣兵。他们声音尖锐,男的高音跟女声一样,女的高音就跟喇叭一样。两者搭在一起正挑战着子寒的骨膜。

“停一下!”子寒用魔力盖住了他们的声音,一瞬间,世界清净了。子寒舒了一口气,为不再受折磨而感到开心。

“我需要一名向导……”

“那也得我先!”喇叭又开口了,“你也不看看镜子!穿得什么穷酸样?哼!”她故作矜持地扭了个头,却无法让人感到可爱,而是……恶心!

子寒不知道该说什么,他的脑海里并没有富和穷的概念,也不知道他穿得是怎样的穷酸。于是好不容易回来的安静又被打破了,喇叭和女高音又响起来了。

佣兵捂着耳朵大声喊道:“对不起!这里现在不接待穷人!还是请回吧!”哪怕这样他的声音还是让人听不清。

穷人?那是什么东西?他不是诺依曼人吗?子寒灰头土脸地走出大厅,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遭遇挫折。气愤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块。小石块滚啊滚啊,滚到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面前。他身材高大,抱着一把破吉他,着实让人觉得他在抱着玩具,乱糟糟的棕色头发就像一个鸡窝,销售的脸庞上长满了胡渣。但是子寒脑中冒出一个想法,他的衣着也是穷人吧?

他唱起了歌,但用的不是同一种语言,琴声就像一阵溪流离开源头,它越走越远,时而汇入河流,时而干涸在泥地中。又像成千上百的雨珠从天空落下,将自己粉碎在泥地上。子寒站在流浪汉的面前,听着他唱歌。流浪汉为自己第一次有了听众而高兴,他唱得十分投入,述说着别人听不懂的故事。最后的乐章,音乐逐渐欢快起来,就像孩子的脚步声一样清脆,音乐慢慢地消退……

流浪汉拭去了脸上的泪水,他抱起吉他对听众们说道:“谢谢您的光临,如果您觉得好听,能让我晚上吃饱饭吗?”他指了指脚下的饭碗,表明了自己的身份——乞丐。

子寒并没有给他钱,而是问他:“你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步?如果你有音乐才能就不必要乞讨了”

“如果我的悲催经历能为我讨一顿饭吃的话,我不介意说出来让你们开心开心,”流浪汉笑了笑,但他的笑容中藏着些许悲伤,“有个孩子叫克里斯,原本该在阿尔戈帝国长大,然而他被拐走了,人贩子带着他跨过国境卖给了另一个家人,他们对我很好,教会了他音乐,但是好人不长命,后来他们一家都得了病,死了,留下一个11岁的继子,继子又作为奴隶被拐到当地乞丐手上成了一名小乞丐。”

然后他指了指自己,“然后小乞丐长大了。”他的笑容很灿烂,好像一切痛苦都只是幻觉而已。

“你没想过逃跑吗?”

“可又能逃到哪里去呢?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家了,”克里斯说道,“我的人身自由已经不再是我的了。”

“我听说钱对于外面人来说是一切,”子寒说道,“也许我能帮你自由,不过我有个要求,我需要一个向导。”

“先生,我知道你在开玩笑,”克里斯笑了笑,“不过你的好意我心领了,赎我可是要花很多钱的。”

“对我来说钱不是多大的问题,”子寒笑道,他拿出一个钱袋摇了摇,发出叮叮的声响,他说道:“你能带我去买你的自由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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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里斯脑袋十分混乱,今天发生的事让他无法理解,当他带着子寒到那里时,他从未想过自由来的那么突然,他一直梦寐以求的自由突然降临了。

他颤巍巍的双手接过自己的自由契约,生怕在最后一秒太用力就把这份自由撕碎了。真是可笑,一个人的自由竟然被这一张小小的契约决定了。

老乞丐很开心,克里斯长大了,不再是小孩了,那也没有人会同情一个手脚健全的成人。就算子寒不买他也会找机会把克里斯处理掉,比如卖给某个缺乏人手的庄园当苦工之类的。但现在大家皆大欢喜,为了不让子寒有后悔的念头,他不断向子寒吹嘘克里斯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肌肉,还有他的音乐天赋,就像在卖一只长大的猪。

克里斯可不管自己是被怎么卖出去的,子寒答应了给他自由,那他就相信子寒会给的。他紧紧抱着那份契约,眼泪夺眶而出,他是个爱笑的人,在这幸运的时刻他不知为何却笑不出来。

子寒他们离开了老乞丐的住所,虽说是老乞丐,他的住所却比一般人家还好。而他的手下,那些小乞丐们却像住在猪窝一样,他们上交的钱远比每天吃的剩饭剩菜要多得多,但他们无法反抗,在垒城,没有大人会去帮他们孩子以外的孩子。

克里斯惶惶不安地走,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似,子寒转过身来,却看见原本该欣喜若狂的克里斯紧锁眉头,他问道:“克里斯?”

“少爷!”克里斯突然哭了出来,“我有一句话想问你!”

子寒呆住了,面对这突如其然的哭泣他不知所措。

“为什么是我?”克里斯问道,“明明天底下那么多人可以帮你,可为什么偏偏是我?”

“你傻吗?这还不好吗?”子寒一头雾水,他可没做错什么啊?

“是啊,我傻!我就不相信这样的好事突然就发生在我身上了!少爷!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是我?”克里斯祈求道。

“好吧,”子寒捂着脸,他可是不想一路上都这么麻烦,“其实我就是因为你的歌。”

“少爷你听得懂?”克里斯停下了哭泣。

“不,只不过我能听出来,你的歌里满含着悲伤,如果要说像什么感情的话,我没猜错应该是乡愁对吧?”

“没错……”

“我现在也是漂泊在他乡的一员了,所以我对你有好感。”子寒笑了笑,他把克里斯拉起,不过克里斯比他高一个头,这么做并不容易。

克里斯擦干了眼泪,他激动地说道:“既然如此,我就跟着少爷了!我会帮你回到故乡的!”

还是算了吧,子寒吐吐舌头,我可是还不容易才从那里逃出来的。他对克里斯称呼的习惯感到疑惑,于是他问道:“克里斯,为什么你叫我少爷?”

“因为我现在是你的奴隶了,奴隶们叫年长的主人老爷,年少的叫少爷。”克里斯这样说道,貌似这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。

“……克里斯,奴隶制在这里很常见吗?”子寒露出了凝重的表情。

“是的,少爷,我们这些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的人会被人贩子卖掉,而且我还是阿尔戈人,根据尼德霍格和他的藩属国的法律,我是没有居民该有的权利的。”克里斯回答道。

子寒看着克里斯的身体,到处都是新旧鞭伤,他喃喃自语道:“看来外面的世界也不是我想得那么美好啊……”

“少爷?”

“啊……没什么……对了,你知道夏洛特领主在哪吗?”

“夏洛特?那位尼德霍格的领主?他现在应该在自己的庄园上。”

“我需要见他。”

克里斯显得十分高兴,他笑了起来,开心地说:“那就让我报答少爷的第一份恩情吧!我会帮你带路的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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